根据《药品管理法》及其《实施条例》、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局令6号)及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〈药品经营许可证〉注销的管理规定》(粤食药监法〔2013〕26号)等有关规定,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市清城区升华大药房的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,现予以公布。
清远市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2016年9月6日
注销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证号等内容
|   编号  |  
     企业名称  |  
     许可证号  |  
     许可证标明的有效期限  |  
     注销时间  |  
     注销原因  | 
  
|   1  |  
     清远市清城区升华大药房  |  
     粤DB7631431  |  
     2016.8.22  |  
     2016.8.22  |  
     许可证到期  | 
  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