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  企业名称  |  
     广州康乔汉普药业有限公司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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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  生产地址  |  
    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兴诚路7号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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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  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|  
     粤20160008  |  
     社会信用代码 (组织机构代码)  |  
     914401127860724001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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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  法定代表人  |  
     饶汉才  |  
     企业负责人  |  
     饶汉才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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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  生产负责人  |  
     章宝仓  |  
     质量受权人  |  
     王硕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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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  检查单位  |  
   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 |  
     检查日期  |  
     2016年4月27日至28日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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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  事由  |  
     2016年度药品GMP跟踪检查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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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 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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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原料药(氯化铵、硼酸、硼砂)生产存在严重缺陷1项、一般缺陷7项,不符合药品GMP要求。严重缺陷摘要如下: 批生产记录不真实,提前填写及编造《20160501批硼酸批生产记录》、《产品合格证》、《2016年设备运行记录》、《成品请验单》、《工艺卫生检查记录》等记录。如现场检查时,检查组发现原料药生产车间所有设备运行记录、工艺卫生检查记录已按车间生产计划编造至5月10日,已填写生产品种、批号、运行时间等内容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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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  处理措施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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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  一、鉴于广州康乔汉普药业有限公司的原料药(氯化铵、硼酸、硼砂)生产不符合药品GMP要求。根据药品GMP管理的有关规定,省局决定收回该公司原料药(氯化铵、硼酸、硼砂)的《药品GMP证书》(证书编号:GD20140311)。 二、要求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督促企业整改,加强日常监管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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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  发布日期  |  
     2016年5月17日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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